湖南长沙县职业中专学校改造综合配套设施和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三标段)招标公告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7-29 分类:行业资讯
(\\\" 项目编号:HNZPXS-2010-45\\\")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
3、本工程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工程项目经理资质。
4、施工企业(包括县内和县外)在近两年内(2009年2月-2011年1月)须完成过两个以上(含两个)类似工程(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的施工经验(以施工合同时间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长沙县外施工企业中标后需按长沙县相关文件规定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注:①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②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必须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中标后须经长沙县建设局备案。
三、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该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出席。
五、相关资料的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1年3月9日至2011年3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www.csx.gov.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设计文件,也可在长沙县招标采购中心索取。
六、注意事项:
施工企业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
(2)不留联系电话。